关于做好2021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0-09-18 17:40:33 来源:招生就业处 作者:招生就业处 |
2018级学生:PO4金沙2004路线js5 按照《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和《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甘财社〔2019〕33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PO4金沙2004路线js5 一、发放对象PO4金沙2004路线js5 对省内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孤儿和特困人员中的困难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包括学校所在地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只能申领一次,不得重复享受。2020届已经领取求职创业补贴的学生,因休学、延期毕业等原因列入2021学年就业计划的毕业生,不得重复享受。PO4金沙2004路线js5 二、审核内容PO4金沙2004路线js5 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需填写《甘肃省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并根据困难类别提供以下相应材料:PO4金沙2004路线js5 (一)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低保证、户口本,已转出户口的学生提供户籍证明等可证明学生与家庭关系的证明、2020年2季度发放低保金记录(银行存折或加盖银行公章的流水单)等材料原件。PO4金沙2004路线js5 (二)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需提供家庭成员《残疾人证》、户口本,已转出户口的学生提供户籍证明等可证明学生与家庭关系的证明材料。PO4金沙2004路线js5 (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需提供通过扶贫部门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库比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或县级扶贫部门出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相关证明、可证明学生与家庭关系的证明材料。PO4金沙2004路线js5 (四)孤儿毕业生。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批持有《儿童福利证》的成年孤儿毕业生。PO4金沙2004路线js5 (五)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当年发放特困救助供养待遇记录,已转出户口的学生提供户籍证明等可证明学生与家庭关系的证明材料。PO4金沙2004路线js5 (六)身体残疾的毕业生。需提供《残疾人证》。PO4金沙2004路线js5 (七)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学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毕业生贷款合同或各院校根据本校助学贷款资助中心确认,加盖公章的助学贷款毕业生名单。PO4金沙2004路线js5 三、审核程序PO4金沙2004路线js5 各院校要对毕业生申请表及相关证件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后,对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并以正式文件连同相关附件报送各院校所在地市州人社局进行复审。PO4金沙2004路线js5 各市州根据各院校提交的材料,对初审结果进行严格复审,复审工作应于2020年10月16日前结束,并将最终审核结果报送省人社厅备案。补贴资金由院校所在地县区财政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及时拨付至各院校账户,由各院校负责在10月底前发放到毕业生个人账户。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PO4金沙2004路线js5 四、工作要求PO4金沙2004路线js5 各院校要加强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2021届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按时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对因休学、延期毕业等原因已申领过求职创业补贴的学生,学校要做好备案登记工作。要安排对审核发放政策流程熟悉、工作严谨细致的同志负责此项工作。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要严格按照发放条件、审核内容和规范要求进行审核并公示,在要求的时间节点报送复审。对初审把关不严,复审未通过比例超过5%的学校,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公示过程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在就业补助资金使用信息公开中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通知》要求,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的个人信息保护。对未通过审核的毕业生要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各院校要设立和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相关举报投诉要及时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要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按有关规定记入毕业生学籍或个人诚信档案。发放工作完成后,各院校要将申报审核相关资料认真整理并归档保存。PO4金沙2004路线js5 各市州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及时建立与相关院校的联系沟通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对初审结果进行严格复审,并督促各院校将求职创业补贴及时发放至毕业生个人账户。省级人社、教育、财政等部门将对审核发放情况进行随时抽查,对工作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发放不及时不到位或虚报套取补贴资金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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